对甘肃高空作业车的主要技术要求
1、兰州高空作业车高度应该大于等于14米;2、工作斗地上高度大于等于12.5米;3、作业高度时作业幅度大于等于2.2米;4、作业幅度大于等于7.1米;5、回转速度0-2R/MIN;双向360度连续回转;
基本要求
1、高空车足有零部件应进行检验,合格后方准装配;
2、高空作业车总质量不超过选用底盘的规定,轴载质量不超过设计值;
3、甘肃高空作业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、制动距离、噪声级发动机排放应符合GB7258的规定;
4、整车制动性能、发动机等应符合GB/T9466-2008的规定;
5、整车经过及试验机构的试验(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),提交试验报告;
6、为保持车辆的机动灵活性,车辆整备质量不得超过5500kg;